1)第47章 雅各和小山羊皮,或“新生”(4)_《旧约》中的民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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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但是在古印度,新生礼还具有其他不同的、庄严得多的目的。一个作为户主的婆罗门定期举行半个月的献祭,因此他想必在这段时间里要变成神,而为了从人转变为神,从终有一死转为长生不老,必须让他再生一次。为此他要向身上洒水,象征。他假装自己是一个胚胎,并因此关进一间象征子宫的特殊小屋。他在外套里面系一根腰带,再包上黑羚羊皮;腰带象征脐带,外套和黑羚羊皮则表示包裹胚胎的内膜和外膜(羊膜和浆膜)。他不可以用指甲或小木棍抓挠自己,因为他是一个胚胎,如果用指甲或小木棍抓了胚胎,它就会死去。他在小屋里随处走动,是因为婴儿会在子宫里游动。他紧握拳头,因为未出生的婴儿是这样的。他在洗澡时脱下黑羚羊皮,不脱外套,这是因为婴儿是带着羊膜而不是浆膜出生的。通过这些仪式,他除了获得天然的尘世之身以外,还获得了一个具有超人力量并围着火环的新的灿烂之身。因此,通过一次新生,一次肉身的更新,此人就成了神。

  由此我们发现,新生礼可以起不同的作用,或者是想使一个据认为已经死亡的人复生,或者是想把一个活人提升到神的地位。在现代印度,曾经有过、实际上至今还偶尔将该仪式作为赎罪礼,以弥补某些破坏祖传习俗的错误。鼓励使用这种仪式的思路是相当明了的。罪人因此再生为新人,也不再为自己从前所犯的那些罪错负责。新生的过程同时也就是净化的过程,旧的本性脱去了,而一种全新的本性产生了。比如,在印度中部几个邦里的蒙达族(或科拉利安族)的一个土着部落科尔库人那里,部落会议惩罚普通的社会罪行,用通常的罚款予以制裁,但是“在非常严重的事件中,比如涉及低种姓时,就要求罪犯去经历一次再生。他被置于一个大泥罐里,用蜡封上,而当把蜡去掉时,据说他就从其母亲子宫里再次出生。然后把他埋在沙里,当他从沙里出来时,就成为出自泥土的活的化身。然后让他进入一间草屋,点火焚烧,当火烧起来时,他从里面跑出来,浸到水里,最后,割下他一束头发并罚款两个半卢比”。在这里,新生礼看来分明是为了将有罪者转变成一个全新的人,从而解除他为从前的行为必须承担的所有责任。试想,有什么理由要让他为自己出生前的另一个人所犯的罪行承担责任呢?

  如果想获得新生的犯罪者是一个出身显赫或地位尊贵者,则新生礼相当复杂且费用昂贵。18世纪,“当不幸的拉胡纳什拉亚(或名拉戈巴)派两个婆罗门出使英国时,他们渡海远达苏伊士港,但是他们归途时走波斯一路,当然就要渡过印度河。当他们回到故乡时即被当作遗弃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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