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百一十六章 我是一个流行歌手_大明王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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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敲打着节拍,大声唱起来:曾梦想仗剑走天涯,看一看俗世的繁华,年少的我总有些轻狂,如今的你已四海为家……

  一曲既罢,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呐。

  黄昏有点飘了。

  暗想着要不在大明发展娱乐事业?

  还可以潜规则女星。

  爽的很。

  身后忽然传来温柔女声,酥软直入人心,“你唱的什么曲儿,怎么从没听过,又如此奇怪,不属于任何一方流派呢?”

  黄昏缓缓回身,笑眯眯看着一袭白底染翠长裙的徐妙锦,“锦姐姐这就不知了,我学究天人,钻研各方流派之后,弃其糟粕取其精华,融合百家之长而创‘流行乐派’。”

  徐妙锦身后的绯春不屑的切了一句。

  吹牛。

  还是不打草稿的那种。

  但心里还是喜欢的紧,刚才哼唱的几首曲儿,怪是怪,但总觉得耳朵怀孕了一样,听得满身心的舒爽——音乐无国界。

  大概也能抹平几百年的代沟。

  徐妙锦若有所思,“言词趋近于戏曲,但迥然不同与戏曲,也不是高雅小曲儿,在此之前,从不曾有过,你是怎么创作出来的?”

  黄昏干笑,指着脑袋,“靠这里。”

  又道:“此刻月如钩,又有稻香新花,最是良辰美景,锦姐姐,不若我来唱一曲,你来舞一曲,绯春来弹一曲?”

  齐活!

  徐妙锦羞臊的不行,啐道,“谁要给你舞一曲了!”

  黄昏呵呵暗乐。

  这……

  明显的欲拒还迎嘛。

  扯着嗓子对正在厢房里擦拭长剑的许吟喊道:“小许啊,别擦剑了,出来喝酒,去找驿丞要点炒豌豆,再去问问有没有乐器——”

  侧首看绯春:“春啊,你会弹什么乐器?”

  绯春不服气的道:“都会。”

  跟着小姐,该会的都会了。

  样样会,可惜样样不精,比不得小姐精通琴棋书画。

  徐妙锦也没阻止。

  她是真心好奇,不知道黄昏还会唱出什么样的歌来。

  片刻后许吟兴致盎然的拿了清酒、炒豌豆,又抱着一座古筝和琵琶而来,说:“这座驿站因为靠近京畿,偶尔有达官显贵携带家眷路过时在此住宿,倒是准备了诸多乐器。”

  许吟看热闹不嫌事大。

  尊敬小姐是一回事,但这辈子能看小姐月下舞一曲,也是无悔了。

  一应物事摆好。

  徐妙锦犹豫着,不知道该不该在黄昏面前跳一曲——可别小看这跳舞,在男子面前绮舞,意味很大,毕竟大明朝的民风不如唐宋来得开放。

  绯春却已落座在古筝后,看向黄昏,“要先练练不?”

  黄昏呃了一声,“你不能根据我唱的声音弹?”

  高手不是可以随机配合么。

  绯春略有不好意思,声音和气势都弱了许多,“我只是个丫鬟,又没有小姐那般冰雪聪慧,会弹就已经很不错啦。”

  黄昏一想也是。

  于是咳嗽了一声,挑了首歌唱了一遍。

  绯春和徐妙锦听得瞠目结舌。

  原来……

  歌曲可以这样唱啊。

  黄昏唱完后看向绯春,“能扒出谱了么?”

  绯春点头,“可以。”

  这点本事还是有的。

  徐妙锦蹙眉,“这歌不适合男声唱啊,缺乏了词中意境,应由声音空灵的女子来演绎,方能让词中仙灵空寂的琼瑶之感淋漓尽致。”

  黄昏大感惊喜,行家啊。

  一听就知道了。

  唱的这首歌是萨顶顶的《左手指月》,结合了戏曲和美声的唱腔,确实由声色空灵的女声才能演绎出这首歌词的旋律之美、意境之仙。

  笑着说,“那锦姐姐边唱边舞?”

  这种好事我不拒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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