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二章 破阵军岭川(三)_明末不求生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起了他们刚刚随李自成起兵时,自己和李过不知天高地厚的幼稚样子——小老虎虽然只是李过的义子,可越看,越让刘芳亮感觉这分明就是十年前的一只虎嘛。

  刘芳亮摇摇头,想赶紧把这个念头甩出脑海,但越想甩掉,早年起兵时,那些狼狈又尴尬的场景反而在脑海里越发清晰了起来。他忍不住轻笑一声,让身旁的刘汝魁和郝摇旗都摸不着头脑,但这种稍微温和些的表情,确实更搭他那张白净的脸。

  “皂鹰,老掌盘他们马上要进攻了,赶紧准备一下。”

  军岭川山谷里的闯营主力,正在李自成的亲自指挥之下,迅速集结起来。李自成还是用那半杆箭矢来临阵指挥,他早已习惯了与死亡赛跑的滋味。此时一点慌张的模样都没有,反倒是一派自信满满的样子,在他那种没来由的自信力影响下,周围一圈的士兵们,似乎也都有了一种可以战而胜之的感觉。

  李双喜和党守素两人,分别率领闯营精锐的夜不收和李自成的亲兵卫士,分列在阵列的右翼。这样布置兵力,是为了让他们配合之后从右侧山坡冲下来的刘芳亮和李来亨,着力摧毁官军的右翼。

  而刘宗敏、田见秀、李过、袁宗第这四员大将,则将骑兵的战马都先留在了后方。在这种狭窄的山谷里,骑兵很难充分发挥其威力,反而一个不小心撞到官军的长枪阵里,那损失可就大了。

  对现在的闯营来说,任何一匹战马——哪怕是刘宗敏那匹十分老弱的蹄儿爷——也都是极为宝贵的战略物资,实在容不得一点的浪费。

  田见秀和袁宗第麾下的马队士兵们,此时也都下了马,将长矛换成了突击用的刀牌和大棒。他们由于之前劫取富水堡时,换上了一批新锐的官军甲仗,装备明显比刘宗敏和李过的部队好多了,大概有三分之一人都穿着比较新的布面甲。

  李自成将这支装备较好的部队作为先锋头队,他自己也站在头队之中,拔出了那把之前只用作指挥之途的宝剑。

  这把剑名叫花马剑,剑名来源于米脂一代十分有名的传说人物高庆。高庆是元末的一位抗蒙义军首领,绰号便叫做花马高庆。他率部光复陕北一带后,归降了洪武帝,受封为昭武将军,世袭卫指挥使。米脂一代的高姓多与高庆有关,李自成的妻弟高一功与被官军擒斩的闯王高迎祥,虽然实际并无血缘关系,但他们可能都是花马高庆的后裔。

  李自成手中的花马剑借用了高庆的传说,剑身上铭刻着赛龙泉三字,看起来锋芒逼人。不过比起凛冽的剑锋,更使人汗毛竖起的则是李自成的眼神。

  他紧紧盯住了前方的敌军大阵,目光如芒刺一般锐利,大约在寻找着官兵懈怠下来的战机。李自成毕竟是纵横天下十年而朝廷不能制之的“剧

  请收藏:https://m.qm11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