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 10 章 第十章_拐走了女皇的第一男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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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白若还是敏锐地感觉到了他一瞬间的僵硬。

  来俊臣狭长的眼尾勾出些戾色:“小崽,昨天夜里有人与你说了些什么吧。”

  他用的是肯定的语气。

  白若的冷汗唰地一下就冒出来了,立马改坐为跪,一五一十地说道:“昨天碰见了公主府的一位客人,他......”

  来俊臣把茶壶放在了小桌上,“啪”地一声响,打断了她的话。

  来俊臣向前倾身,两只手肘支住膝盖:“是谁无所谓,念叨我的人多了,多一个也咒不死我——当年的事,只要对今日这案子有帮助,你想知道什么,尽管问就是了!”

  白若有些诧异,来俊臣竟然这么好说话?

  是了,他也想快点确认,不是鬼神作祟。

  白若立马谄笑道:“属下一定竭尽所能,尽快给大人个完备的说法!”

  来俊臣:“少废话。”

  白若肃了肃脸色:“大人当年可曾亲眼见过薛怀义写那四个字?”

  来俊臣点头:“是他死前用血写的。”

  若是死前还能分出力气写字,肯定不是伤在喉管之类立刻就会丧命的位置:“那他致死的原因是......”

  来俊臣猛地闭了一下眼睛:“我用刀捅了他的胸腹。”

  白若噤声,半晌才又小心地问道:“腹部中刀,也未必就救不回来......”

  来俊臣冷冷地笑了一下:“我亲眼看着他咽气,绝对不是没死干净。”

  质疑来俊臣杀人的手段,这才是个笑话。可是——

  她脑海里突然闪过几句话:

  “

  ‘大人从前来过吗?’

  ‘从前太平殿下大婚的时候,来过一次。’

  ”

  十八年前,薛怀义是太平的地下情人,一直住在万年和妙都;来俊臣是太原王氏的养子,在此之前从未离开过太原港口。

  也就是说,来俊臣刀杀薛怀义之前,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面!

  虽说来俊臣杀人并不需要什么理由,但在当时,他并不是如今说出名字就是鬼故事的来俊臣,而是王氏口中的“小纾”。

  有什么理由,能让人对第一次见面的人痛下杀手?

  来俊臣半垂着眼,阴恻恻地开了口:“王幼薇——就是我夫人,她有一个弟弟,十八年前才五岁,王家要将这孩子送到京城念书,当时正好赶上太平大婚,王幼薇就闹着跟来凑个热闹。至于我么,”

  剩下的话没有说全,但是猜也猜得出来:

  来俊臣当时是王家的养子,又对王幼薇有心思,跟着一起来保护这姐弟俩真是再正常不过了。

  提到夫人,来俊臣周身的气场都柔和了些:“婚仪正式开始的时候,天已经黑透了。那天街道两边都是火把,到处都是人,只有城墙下面宽松些。幼薇没有用晚饭,我就让她带着孩子在城墙下等我一会儿。等我买了点心回来的时候——”

  他闭上眼睛,深深地吸了口气:“等我回来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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