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章、高蛋白食品_勒胡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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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和六肢,试着放入口中嚼了几下——嗯,还是渣,但没有那么腥了,这玩意儿果然能吃啊……虽然对于我来说,仍然不觉得有啥好吃的,但老百姓们应该能够接受得了吧。

  特么的汝等吃了我的粮食,那便以自身充作粮食来偿还吧!

  事实上历代食蝗之事并不罕见,不是西南某些民族的特产,也不是进入二十一世纪才开发出来的新食品。往往蝗群过后,禾苗食尽,满地还都是蝗虫的尸体——有些是寿命到了,有些是被同伴撞伤,堕地而死的。蝗虫来时,百姓愚昧,以之为神,不敢捕杀,可是等蝗虫把粮食吃尽了,饿急了的人别说神,就连佛爷我也生吃给你看!灾后百姓,便往往以蝗虫的尸体来充饥,只可惜一亩麦苗都未必能换来半升虫子,最终还是得被迫抛弃祖源地,流亡他乡……

  裴该本打算效仿姚崇,在田边挖渠,把捕杀的蝗虫全都填入渠中掩埋了,如今既然知道这玩意儿也能吃,干脆下令,让百姓们把虫尸全都搜集起来,烤熟了充作食粮——这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消除百姓们对“蝗神”的迷信恐惧。

  翌晨出发前,裴该特意关照妫昇,要他增加十三岁以上孩童的口粮定额:十三岁到十五岁多加三成,十五岁以上等若成人。随即快马加鞭赶回淮阴县城,等找到卞壸一打问,还好,卞望之终究是个明白人啊。

  所谓“子不语怪力乱神”,理论上读书人的迷信思想都要比老百姓来得淡薄一些,即便迷信,也大多信那些风雨雷电之类难以捉摸的自然现象,认为乃上天的警示,至于虫豸,看得见、摸得着,伸出两枚手指来就能轻松掐死,怎么可能以之为神?当然,卢怀慎之流脑袋里有屎的另说。

  因此在接到裴丙传来的急信后,卞壸也急了,当即分派小吏们前往各乡,去督促百姓捕杀蝗虫。他还特意把裴丙所说的裴使君食蝗之事遣人在县内大肆散播,以打消自耕农们的顾虑。

  裴该返回之后,又生一计,下令各乡百姓可以用蝗虫的尸体来县城交换食粮——一斗蝗虫换一升糙麦。中国固然是个大吃货国,但只有在保证了温饱的前提下,才可能去追求口腹之欲,普通老百姓是不会管什么高蛋白健康食品的,想让他们快速打消顾虑,以蝗虫为食,可能性相当之低。不如都先攒起来再说吧。

  虽然可换的粮食不多,对于穷苦百姓而言,终究是一笔额外的财富,尤其在这青黄不接的时间段,往往一升糙粮就能让一家人多攒点儿气力,可以全身心投入到秋收劳作中去。相信有了这条政策,百姓们捕杀蝗虫就会有所动力了——而不仅仅是听从于县署的命令,和震慑于官吏的监督。

  至于裴该,反正目前还有不少存粮,不在乎多散出去一些。若是能够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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