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八百五十章 生吃萝卜_系统之乡土懒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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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耀小的时候,学校门口每年的夏秋季,都用人在卖煮熟的玉米,五毛钱一个。

  每天放学,只要身边有钱,叶荣耀都会买上一个玉米棒吃。

  虽然现在有些记不清了那时候的玉米是啥味道的,不过却能常常在脑海里浮现。

  叶荣耀家的种的玉米,长势比别家的好上几分,远远看着一人多高的玉米秸秆,青翠的玉米叶,那些已经酱紫色,枯萎了玉米须。

  看着饱满的玉米,潘诚晨和方博琳兴奋地跑进玉米地里,如果叶荣耀没有及时的拦着,这两人都把还没有熟的玉米已经掰下了。

  “这都还没有成熟呢。”

  叶荣耀郁闷地对这两美女说道。

  叶荣耀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很懒了,差不多五谷不分了,可这玉米怎么样的算熟了,什么样的还在长,叶荣耀还是能一眼就分辨出来的。

  哪里像这两位美女似的,这玉米的玉米须还嫩青嫩青的,她们都去摘。

  “怎么看着玉米成熟了啊?”

  方博琳兴奋地说道。

  这可是方博琳第一次到玉米地里摘玉米,整个人显得特别地激动。

  “很简单,看着玉米的个头,个头大的,基本上都快成熟了,其次看着玉米须,这玉米须如果变棕色了,基本上也快熟了,玉米须如果还青黄的话,这玉米就是没有成熟。”

  叶荣耀介绍的分辨这玉米的方法很简单。

  有这么两位兴奋的美女摘玉米,叶荣耀也偷懒了下,就站在边上看着两位美女瓣玉米。

  很快,一个篮筐都被郁闷给装满了。

  “好了,差不多了。”

  叶荣耀估摸下,这篮筐里的玉米,怎么地也有二、三十个。

  “老板,我们还没有过瘾呢。”

  方博琳一脸兴奋地说道。

  方博琳有些喜欢上干这摘玉米的活了。

  “够吃了,再多就浪费了。”

 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。

  这煮玉米趁热吃味道最好,冷了,或者隔夜了,这味道要差上很多。

  所以叶荣耀看这玉米玉米摘的差不多了,就阻止方博琳他们继续摘了。

  “好吧。”

  老板都发话了,方博琳当然要听了。

  回到院子,叶荣耀安排方博琳和潘诚晨剥了玉米壳,这些活,有人代劳,叶荣耀当然乐着清闲。

  很快玉米壳都剥干净了。

  这煮玉米其实很简单,把这剥了玉米壳,洗干净放进大高压锅里,倒入半高压锅的水,把洗干净的玉米放入高压锅内,再放入少许味精和盐。

  打开灶火,温火顿着就可以了。

  十几分钟后,玉米就煮熟。

  “这玉米真甜。”

  咬了一口玉米,方博琳眼睛一亮说道。

  这么美味玉米,方博琳还是第一次吃到。

  “叶大哥家的东西,哪样不好吃了。”

  潘诚晨一边咬着玉米,一边开心地说道。

  在叶大哥家,就是这点好,每天都能吃到美味的东西。

  “老公,这玉米我可不可以多吃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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