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千八百三十六章:做一件大事_庶子风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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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通过了这条线,到达了大明。如此一来,反过来想一想,若是朕沿着这一条线反着走,这沿途完全依靠这些据点补充淡水、食物呢,岂不是就可以一路抵达佛朗机?”朱厚照这话绝不是虚言。水师航行,最头痛的,就是这补给的问题了,不说你许了人家多少的好处,可你得给人吃饭,给人喝水吧。若是贸然航行,一旦看不到陆地,而且还是几万人的船队,若是不能得到补给,难道让他们到那些岛屿上打猎吗?可是这些问题,在朱厚照对佛朗机人的航行路线在新发现后,终于统统解决了。存粮现在还有不少,再加上一处处的据点都可以洗劫一遍,完全足够水师的补给,而且航线也是现成的,不必像早年的开拓者们一样找不到陆地,就得饿死在船上。越想,朱厚照越加振奋,眼睛都不由已经放光了,他徐徐道:“那么,我们下一步就是莫兰。”刘瑾随着朱厚照在图上所指的地方,而后看着那天竺的位置,两腿已经开始发软了。去天竺?可天竺之后呢?他眼睛直勾勾的久久地盯着舆图上的最角落的一个位置。刘瑾感觉心口一阵发痛,就差直接开口说,陛下疯了,绝对疯了。朱厚照却是浮出一抹笑,这一次,他笑得很深沉,仿佛自己的人生终于找到了意义。这个世上,还有什么比征服更有快感呢。从前的朱厚照,身为大明天子,眼睛里只有鞑靼人,这并不奇怪,以大明的体量,若是去欺负什么安南、朝鲜,说得难听一些,说是胜之不武都不为过。有的人,追求的是荣华富贵,有人所追求的是升官发财,可是对朱厚照,他所追求的是什么?他厌恶了安逸,厌恶锦衣玉食,所以自幼开始,他穿着鞑靼人的衣服,也学鞑靼人饮毛茹血,他不爱清茶,他爱喝酒,越烈的酒越好。他不喜欢待在宫殿里,却喜欢往边镇跑,即便旅途艰险,他也完全无所畏惧。所以,带着水师在这茫茫大海之中航行,其实海上的生活是很是艰辛的,一旦遇到了风浪,更是给人一种莫名的恐惧。不管你的身份是否尊贵,在这海上,该受的苦还是得受,可是……朱厚照就是喜欢。难以遏制的喜欢。“朕……”朱厚照深吸一口气,一字一句地道:“朕一定会做一件大事给人看看,无论别人懂不懂,可是朕一定要做。”只是……“刘伴伴,你怎么又跪下了?”他一侧眸,愕然地看着刘瑾一副魂不附体的样子,已经清脆地跪了下去。事实上,若不是因为做了朱厚照的伴伴,刘瑾不过是个小的不起眼的人物,当年家境贫寒,这才进了宫里来做太监。做太监本质上,只是为了不挨饿,贪图几分安逸而已。他倒是运气也不算差,跟了身份最尊重的人,当今天子。可是……这也是他最不幸的地方,这位天子不畏艰辛,可他不想吃苦受罪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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